6月11日,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姜四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吴纪平领学《规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建华宣读《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市领导杨自明、张其光、申济、靳润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廉允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感、紧迫感,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逐条对照落实《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确保学深悟透做实。要抓好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监督,始终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坚持“抓总”“抓重”“抓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进展、新成效,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为我市“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