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阳泉市阳煤集团发供电分公司第二、第三热电厂5台机组供电煤耗分别为702和492克/千瓦时。

二、整改措施

阳煤集团(现华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及其配套供热管网等建成并稳定使用后,关停华阳集团发供电公司第二、第三热电厂机组。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西上庄2x660MW电厂两台机组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28日投运;配套建设的供热管网和电厂供热首站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供暖;

2.华阳发供电分公司已于2024年3月31日将第二热电厂3台6MW机组和第三热电厂2台35MW机组、1台60MW机组全部解列停运,后进行拆除。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共10天)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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