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2021〕第3号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人:陈步瑜

  关于启动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市直单位: 

  为坚决遏制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态势,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一市一策和热点网格技术小组会商研判,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立即启动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191312时开始,每日早8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桃北西街坡头路口阳煤二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以南、义白路以西、义泉街和桃南中、西街以北(包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单双号限行管理,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新闻采访及发行专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物流配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3.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4.新能源汽车、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属中重型柴油车的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执行24小时限行措施。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913 

    附件:关于启动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21】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