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阳农局财字2021〕13号文件申请,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148万元(平定县708万元,盂县826万元,郊区469万元,城区21万元,矿区75万元,市农业农村局49万元)随文下达。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计划,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县(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农业农村局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下执行。

 

 

阳泉市财政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

 阳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