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1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在全市生态建设、抗旱、防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总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阳泉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气象局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阳泉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需求引领、服务民生的发展方向,坚持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为目标,着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的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改善、增加水库蓄水、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作业范围

阳泉市区及所辖5个县(区)。

三、作业时间

(一)人工增雨(雪):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人工防雹: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四、作业手段及方式

(一)作业手段

1.增雨(雪):采用地面焰炉、WR-98型火箭、BFJCZ4-1火箭、CHZFJ-6型火箭、增雨飞机等进行作业。

2.防雹:采用“37”高射炮、WR-98型火箭、CHZFJ-6型火箭等进行作业。

(二)作业方式

根据天气、气候条件进行单点作业或市县联合作业,全年市县联合作业次数不少于5次。

五、工作计划

(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基础设施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按照阳泉市人工影响天气五年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个县(区)今年完成两个以上标准化固定作业点的改造或新建任务,完成一个地面烟炉作业点,更新车载式流动火箭系统一套,完善各个固定作业点远程监控安防系统实现市、县、作业点互联互通,完善固定作业点其他工作必需设施设备;市人影办完成新增2套车载火箭发射系统采购和试运行,在城、矿区增设3个流动作业点,填补市区人影流动作业点的空白,完成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地面微波辐射计等探测设备的建设任务。

(二)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3-5月完成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上岗必训”的原则,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加强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组织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作业安全能力和水平。确保作业指挥人员培训率100%,岗前考核合格率100%。公安、气象部门联合指导各县建立作业人员备案审查机制,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安全保障。3-5月完成装备年检维护工作。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年检合格使用制度,确保作业装备年检率100%,使用装备合格率100%。根据国家局要求及地方资金实际情况,对老旧作业装备进行更新、改造。

(四)强化作业弹药管理。各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作业部门要加强作业弹药出入库登记动态管理,严格弹药出入库登记,专人负责管理,保证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出入库有记录,登记有备案;定期对库存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进行盘查,做到账实相符。与市军分区协调将人影弹药纳入军分区武器装备仓库进行集中存储,建设市级标准化弹药临时储存库一个,各县(区)要完善县级标准化弹药临时储存库和各作业点标准化独立临时储存库建设。

(五)过程服务总结。每次人影作业结束后,市气象局要及时收集整理作业量和降水量资料,并进行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严格遵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一年四季不放松,每次过程不放过”,“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开展人影作业,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农村稳定发展、水资源安全、综合防灾减灾抗灾、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保丰,增绿,减灾”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作业指挥体系。完善市、县人影指挥中心、县(区)作业单位、作业点协调配合机制。按照统一指挥、自主作业和区域协作的原则,建立区域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影工作顺利实施。作业期间,人影办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守班制度,作业人员保持手机、电话24小时畅通,所有作业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空域实施作业。

(三)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的运输、储存、使用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公告制度、作业空域申请审批制度。作业过程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主动向空管部门做好作业空域申请、注销等工作,设专人对空观察,确保作业安全。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队伍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每个作业点要配足配齐作业人员,火箭增雨作业点配备专业作业人员不少于3名,高炮防雹作业点配备专业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不得使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承担作业任务。要健全作业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岗等方式统筹解决作业人员工作、补贴、保障等相关待遇,确保基层作业队伍稳定。要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

(五)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工影响天气监督管理体系,对各县(区)气象局及各炮点进行安全督查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六)严格执行作业上报制度。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要详细记录作业信息,并建立作业档案,按时上报作业信息,并进行作业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