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18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涉及我单位的第2.5号整改任务(问题1整改措施1.2)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经验收组确认,上述任务完成整改,现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2.5号问题1整改措施1: 

  牵头部门:阳泉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郊区政府、山西阳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整改目标:对三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黑土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建设工地不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完成情况:我局收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第2.5号问题1整改措施1反应的问题,第一时间给郊区住建局下达督办函,要求郊区住建局对三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黑土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建设工地不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进行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任务2.5号问题1整改措施2: 

  牵头部门:阳泉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县区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加大对建成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落实“六个百分百”检查力度 

  完成情况:我局在收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第2.5号问题1整改措施2的问题后,立即组织各县区相关单位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