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申请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1.申请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施常明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二级口腔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阳泉康雅口腔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阳泉市城区北大街道凯旋世纪广场D座二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5/20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 ;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3-2017746,地址:阳泉市郊区李荫路50号(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资质认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