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8 号
《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6月23日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