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阳农局财字〔2020〕17号

平定县、盂县、郊区、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脱贫办《关于加快落实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脱贫攻坚办函字〔2020〕11文件精神,现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资金计划

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650万元(其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奖助资金450万元;脱贫致富带头人奖励资金80万元;2019年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2020年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20万元)的使用计划下达你们,其中平定县250万元;盂县255万元;郊区130万元;矿区15万元。

二、资金用途划分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奖助资金。按照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精神和市政府《阳泉市2020年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拓展衔接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2022号),要求“打造20%以上的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今年拟评选30个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每村奖助15万元,用于脱贫后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事业,共计450万元,其中平定县165万元;盂县180万元;郊区105万元。

2.脱贫致富带头人奖励资金。按照市政府《阳泉市2020年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拓展衔接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2022号)“深化扶贫扶志,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在选、培、育、带等环节上下功夫”的要求,计划评选一批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减贫带贫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社会公认,在带领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创业就业、拓宽致富门路、实现脱贫增收方面做出贡献的20名以上的脱贫致富带头人所领办的各类经营组织,按照每个最高5万元、平均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助,用于带动生产经营,共计80万元,其中平定县25万元;盂县35万元;郊区15万元;矿区5万元。

3.2019年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2020年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根据市政府《阳泉市2020年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拓展衔接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2022号)关于“壮大扶贫产业。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建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合作社10个以上”精神,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带贫益贫成效显著2019年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2020年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按照省级20万元/企、市级10万元/(企、社)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助,用于企业和合作社的扩大再生产和所带动贫困户的专项扶持,共计120万元,其中平定县60万元;盂县40万元;郊区10万元;矿区10万元。   

上述各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县(区)按照市级相关创建评选文件规定的流程,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报市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备案并命名。

三、资金监督管理

1.拨付要及时。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要加快资金拨付,在收到资金后10日内拨付完成,同时将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脱贫办备案。

2.管理要规范。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化管理,资金拨付要对应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中的项目,要实现资金和项目关联,与受益户关联。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录入工作,增加扶贫项目储备,防止出现“项目等资金的”情况,造成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3.运行要透明。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并标明“12317”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考核要严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县区要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问责要有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委、检察、财监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凡是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表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0525 

 

 

 

 

附件

 

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全市合计

平定

盂县

郊区

矿区

2020年第批精准脱贫专项资金

650

250

255

130

15

其       中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村奖助资金

450

165

180

105

-

脱贫致富带头人奖励资金

80

25

35

15

5

2019年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2020年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持资金

120

60

40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