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持续护航改革发展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综述之二

  立法质量是地方性法规的生命线。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精细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了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法治阳泉建设取得新成效。

  “通过!”2024年12月30日,《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制定,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地方立法,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委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对《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编制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安排法规项目23件,其中正式立法项目15件、预备立法项目8件。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打造了10家标准化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使越来越多“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点联创联建,确保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城市现代化治理等实践需要,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创制性立法分量更重,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年来,完成《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报批报备,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在按照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会上,特邀省人大权威专家聚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修正了人大人事任免办法和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全年组织参加宪法宣誓13人次,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回望过去一年的立法答卷,一场场满载民意的座谈、一项项充满阳泉辨识度的立法成果,正是市人大常委会紧跟重大部署、紧扣阳泉特色、紧抓立法质效的生动写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的法治动能。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顺应人民期盼,坚持将立法项目与改革举措精准衔接,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泉篇章贡献更多人大智慧与力量。(王海平 薄红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