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轻便快捷、经济实惠,成为许多家庭出行的代步工具。然而,因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近年来频繁发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城区市政府大院社区党委书记董殿英提出了“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董殿英的工作就是进楼入户和居民打交道。工作中,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现象比比皆是,很多车主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用电安全缺乏足够重视,推车上楼、乱停乱放、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成为社区、物业的管理难题。通过进一步走访调研,董殿英了解到,由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在我市,与电动自行车配套的充电桩、充电棚等设施数量偏少,市场上仍然流通着大量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配件。由此可见,当前我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存在着短板和弱项,亟需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为群众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为此,董殿英建议,一要向公众普及电动自行车电池用电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起火后燃烧迅速、难以扑救,一旦发生在室内,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二要疏堵结合,加强顶层设计,相关部门、物业协同,建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解决居民停放难、充电难问题。三要探索建立物业引导、业委会约束、职能部门执法的综合管理模式,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薄红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