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华阳集团一矿机电工区高校生副队长梁国华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提出了“关于加强物业监管力度”的建议。

  物业服务看起来是“小问题”,却是关系基层治理和群众福祉的“大民生”。近年来,由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管家式”的服务逐步被市民接受,花钱买服务也正在成为人们的共识,物业服务企业因此遍地开花,逐步发展兴旺起来。但随着居民生活品位的提高、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法规政策的普及,部分物业公司的不规范服务行为,使得业主与物业公司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因此,梁国华认为,物业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梁国华建议,一是应由政府把关,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扭转物业公司在居民心目中的形象,对物业服务企业资格严格把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做到“建管分离”,避免开发商和其下属物业公司相互推诿责任。政府赋予街道、社区居委会监督和指导的权利,社区挂钩属地小区物管,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区域自治,让矛盾就地解决、就近解决,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建立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淘汰制,以制度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增强物业公司为业主排忧解难的意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张子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