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矿区法院法官助理樊幸最为关心的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话题。

  结合工作实际,樊幸发现,近年来,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有些性质恶劣,青少年因此误入歧途甚至走向犯罪。樊幸认为,主要症结在于青少年价值观错位、个人主义至上、法律知识匮乏及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为此,学校、家长与全社会都应该共同肩负起教育青少年的责任。

  樊幸建议,一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各学校校长、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在各类职业培训中增加法治教育课时。同时完善司法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二要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法治副校长”“家长委员会”等教育管理平台,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全过程、全要素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三要有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通过开办法治教育专题讲座,选取真实案例进行教学,引导学生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意识到部分行为的危害性,在警示中得到教育。四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联系互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教育,为青少年保驾护航,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张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