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就是要求人大工作依照监督法确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开展人大监督活动,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体现人大工作者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充分行使人大监督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乡镇人大工作是最基层的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只有贯彻实施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选好代表,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 

  人大代表履职体现在联系群众、参加会议、撰写议案和意见建议等多个方面。具体履职过程中,需要人大代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思考并能够针对问题找出对策,撰写议案和意见建议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参加各种会议表达群众诉求和见解需要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这些都需要人大代表具有符合履职要求的基础能力。在后期提升履职能力的过程中,也需要人大代表具备一定的基础能力。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也对人大代表更好发挥包括监督作用在内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首先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

  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组织乡镇人大代表换届的主要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谋划每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工作,特别是要把人大代表的选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代表履职能力的需要,对代表的年龄、文化水平和基本履职能力提出明确的基本要求。各代表选区通过各种方式推选代表时,要严格按照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要求推选代表人选。

  强化措施,提升人大代表监督工作水平 

  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基础履职能力参差不齐,特别是初次当选的代表,对人大代表的履职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履职能力也需要提高,因此要强化措施,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在监督能力提高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好监督法,作为监督者首先要懂法。监督法是针对人大自身的法律,人大代表只有认真学好、弄懂监督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监督。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监督法,熟悉监督法的各项规定,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可采取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原文与听专题辅导报告相结合、交流学习监督法心得体会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共识,促进互动。还可以召开理论研讨会,对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深入研讨。此外,人大代表要提高监督水平,要先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要学习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如教育文化、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财政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监督工作才会得心应手。二是要严格按监督程序办事。作为监督者更要依法、尊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是要求任何公民始终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就更不能走样变形,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具体来讲,就是必须严格遵循监督法,正确行使监督职权。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开展好监督工作,真正将监督权落在实处。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者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所以,必须要有监督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敢于查问题、动真格,从而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乡镇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就要把握监督工作的重点,提高监督实效。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讲究工作方法,将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要不断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如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的内容,重点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好监督权,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

  围绕重点,有效组织代表行使监督职权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开展监督。发展经济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工作的中心。人大代表就应在发展经济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其表现是除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还要围绕中心议大事,积极提出好的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加以具体转化,为党委决策服务,以保证党的主张得以实现。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申诉较为集中、矛盾尖锐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等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乡镇人大主席团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走访选民,调查了解摸实情、座谈征求意见建议了解民意,通过走访等活动,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从而排查出许多社会矛盾问题。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展监督。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认真开展好乡镇政府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要求有关执法部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把重点工作放在整治上,才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采取有效方式,依法实施监督 

  一是听民声,实施调研监督。就是要利用“走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取选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另外,通过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凭借便捷强大的网络联通功能,倾听民声,采纳民意。通过建立来信来访制度,设立基层信访信息联系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二是知情议政,实施视察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乡镇工作中心,对农村工作等各项工作进行视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督促其解决。试行人大代表列席选区重要会议制度,让人大代表更加了解选区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强化后期监督奠定较好的基础,并有效开展各方面监督。三是民主测评,实施评议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末至少组织一次人大代表对乡镇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这也是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听取述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考评,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推动政府工作。四是参与决策,实施审议监督。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工作中重大事宜的研讨、决策和实施,看其是否合法,对不符合实际和要求的,要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比如:人大代表要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等,不留情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建设性意见。五是承办代表建议,实施督办监督。代表建议体现了广大选民的意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为民办实事、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乡镇人大要坚持抓好交办、抓好反馈、抓好督促、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总之,乡镇人大代表要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身体力行、依法办事,做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表率,充分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高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