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正式实施。目前,我市农业生产托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满足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需求,存在认识不到位、服务主体不强、服务环节少链条短、政策支持不优等问题。为此,我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

  建议: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培育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的理念和行为习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多种托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培育壮大多元服务主体,鼓励服务组织联合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搭建区域性服务平台,促进服务信息对接,推动服务资源合理流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拓展托管服务领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