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政协阳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19]1号)精神,结合市政协工作需要,对政协阳泉市委员会部分工作机构作如下调整:
市政协农村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市政协办公厅更名为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