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行动方案,确定了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和提升村的创建标准,明确开展了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拆违治乱、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特色风貌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和提升。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资金投入不充足、运行机制不顺畅、农民参与不主动。
为此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四、建立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从而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