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各级财政围绕更好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逐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三农”投入渠道,创新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金融机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金融对“三农”的支撑作用和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作用,推进了金融资源要素向“三农”的合理流动。财政金融对“三农”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无论当前还是今后,都离不开财政金融的有力支持。
为此建议: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有效整合涉农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基金”,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