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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面对面(六)
  • 访谈主题: 政策解读面对面(六)
  • 访谈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 访谈嘉宾: 阳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文
  • 访谈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更好发挥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积极作用,落实“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本期节目,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文将从细则的出台背景、岗位开发与申报、人员招聘与管理、人员待遇及补贴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解读。
访谈摘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阳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文。

王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

王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2023年7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指出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公益性岗位作为就业兜底帮扶的重要举措,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原阳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到2023年底已满三年,试行期满,且原有实施细则内容不够全面,人员管理制度有所欠缺,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就业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优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迅速着手,牵头起草阳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先后二次向9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区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最终在1月17日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

主持人:《实施细则》的岗位开发与申报具体怎么做?

王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社会辅助管理和服务的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四类:1)辅助类社会管理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等岗位。(2)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3)后勤服务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绿化、保安、物业服务等非营利性后勤服务岗位。4)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在岗位开发与申报中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岗位开发实行计划管理。坚持全市统筹、总量控制,根据已有公益性岗位总量、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数量,保持公益性岗位总量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向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岗位申报,填写《阳泉市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总量、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等情况,科学开发、因需设岗,合理核定申请单位岗位的种类、数量和规模;三是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完善公益性岗位信息化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

主持人:《实施细则》中人员招聘与管理具体是怎么规定或者是要求的?

王文:《实施细则》的人员招聘与管理,总计为14条,是细则最重要的部分。这章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流程、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职责等方面的制度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一是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周密的招聘工作方案,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等环节组织招聘,对急需用人单位,可以在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初选,双方面试洽谈,确定拟招用人员。三是确定招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开发公益性岗位;各用人单位招用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比例不得低于使用公益岗总数的20%。四是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原则上由存放其档案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安置,特殊情况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调剂安置,并做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相关事宜。五是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的,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阳泉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六是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一般为三年,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七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将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和人员有关信息及享受政策情况纳入人社一体化平台统一管理。八是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阳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表》《阳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申报表》。九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招用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十是用人单位应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要将解除合同送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十一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当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十二是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岗。特殊情况需调换岗位的,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备案,转出转入单位加注意见后,方可转岗。十三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调整至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予以公益性岗位安置。十四是对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置的人员,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援助。

主持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及补贴资金拨付是怎么规定的?

王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对所招用人员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岗位补贴不到位等理由拖欠工资。二是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单位应缴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规定比例支付。三是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相关待遇。四是公益岗岗位人员如不能正常出勤的,按实际出勤发放岗位补贴,全月请事假的,停发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法定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连续请病假不超过一个月的或特殊大病请病假不超过六个月的,可按80%的比例发放岗位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停发岗位补贴,退出公益性岗位。特殊情况本人申请,单位加注意见,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程序审批。

主持人:《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是什么?

王文:这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用人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管理、使用等工作监督管理,并与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三是对存在空岗、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人和单位,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主持人:再次感谢王主任做客今天的节目,本期节目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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