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主题: 电动车管理
- 访谈日期: 2020年11月14日
- 访谈嘉宾: 阳泉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鲍志沛,秩序科副科长史杰。
- 访谈简介: 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加,电动车管理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本期节目,阳泉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将为您解读阳泉市电动车登记规定,以及共享电单车行车上路的安全管理措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由阳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莉娜。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今天的节目,让我们一起关注电动车的管理。首先介绍今天来到演播室的嘉宾,阳泉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鲍志沛,秩序科副科长史杰。
鲍志沛:主持人好,网友大家好。
? ?史杰:主持人好,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说到电动自行车,确实很方便,特别是高峰期接送孩子,很多家长就骑车,数量增长应该是上升的趋势吧?
鲍志沛:目前电动车数量呈增长趋势,特别是上下班高峰,电动车方便,但穿梭于汽车,行人中间,有一定的管理难度。
主持人:这段时间,人们都在关注《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那么,规定适用于什么样的电动车呢?
鲍志沛: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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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具体有什么标准吗?
鲍志沛: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旧国标)。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b)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新国标:c)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或时速超过25km/h时不提供助力; d)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e)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旧国标:c)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 d)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e)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对于不符合新(旧)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20年10月1日后购买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0月1日之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可以申领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不得转移登记,有效期截止2023年9月;终止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主持人:登记收费吗?
鲍志沛:登记免收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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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可以选号吗?
鲍志沛:采用的是十选一的方式。
主持人: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行驶证丢失了怎么办?
鲍志沛: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凭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去辖区大队车管所注销电动自行车信息后,换发新的号牌和行驶证。(如果确有需要补领原登记牌证的,需要较长等待时间,选择邮寄方式(自付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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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自己买的电动车要登记上牌,那么有些人就在问了,共享电单车不应该上牌吗?怎么管理呢?
鲍志沛:共享电动自行车也需要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和行驶证;目前阳泉市有几家电动车供应商都接到相应通知。
主持人:共享单车上路有哪些规定?
史杰:按照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为了广大骑乘人员的安全,建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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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市的共享单车是从去年开始逐渐出现,到现在骑行的人越来越多了,常见的不文明骑行有哪些?
史杰:有带人骑行、醉酒骑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且经咨询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未满16周岁或非扫码人骑行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各家保险基本上都不予赔付。
主持人:有没有发生过大的交通事故?
史杰:2019年1月1日至今,非机动车共发生事故62起,死亡5人,受伤72人,造成近十万元的财产损失。(举例讲事故)
嘉宾: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规定,全面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主持人: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我们也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的道路能够更通畅。再次感谢两位嘉宾做客《在线访谈》节目,本期节目就到这里,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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