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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 利国利民
  • 访谈主题: 人口普查 利国利民
  • 访谈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 访谈嘉宾: 阳泉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华
  • 访谈简介: 国务院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进入新时代后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从6月1日起,市公安局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户口整顿工作。那么,此次人口普查要查什么?怎么查?本期节目,市统计局的相关负责人将为您解答。
访谈摘录:
  主持人: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观看由阳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莉娜。今天我们演播室的嘉宾就是阳泉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华,今天张局将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我市的开展、落实情况与大家做交流。

  张华:主持人好,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为什么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张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主持人:普查时点是?
  张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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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普查对象是?
  张华: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主持人:普查内容有哪些?
  张华: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主持人:普查方法
  张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我们把村和社区设置为普查区,然后再根据该普查区的人口规模,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普查小区,普查区配备普查指导员,小区配备普查员,由普查员挨家挨户进行登记。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按我们的行业术语叫“见人就登、见户就登”。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这是本次普查与以往普查相比,最突出的两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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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华: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主持人:普查组织实施
  张华:(一)全国统一领导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分工协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地方分级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普查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协助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内的普查工作。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各方共同参与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普查工作。
  

  主持人:当前我市人口普查做了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张华:人口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当前我们的主要工作仍然在准备阶段:组建了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并制定普查了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了部分普查经费和物资,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普查试点,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户口整顿,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宣传,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等。
  

  主持人:如何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张华:首先,要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一方面,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其次,要强化普查质量控制。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地方各级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级普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各阶段工作要求,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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