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城区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5月17日,城区总工会发布通知,将继续在全区进行2021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返还年度按自然年度所缴经费返还,即:2020年4季度至2021年3季度(2019年4季度至2020年3季度未返还可继续返还)。

  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是城区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全总、省总给予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要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

  即日起,凡城区范围内已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可自行填报申报审核表,后附工会经费完税证明,并携带成立工会证明(上年度已进行工会经费返还的可不携带成立工会证明)和2021年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到城区总工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经费返还。(薄红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