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盂县人民法院以承担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责任为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诉调对接机制与机构建设,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不断延伸纠纷化解多元脉络,大力增强工作的多面性和灵活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各种需求,为推进盂县社会治理工作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推动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有效进行

  7月2日,盂县人民调解中心驻盂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正式入驻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人民调解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盂县人民调解中心驻盂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是盂县进一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行诉调对接的一项创新举措,将对畅通民事纠纷调解渠道、促进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提供更多有益的经验。

  挂牌当日,工作人员就对一起案件进行了调解,使得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2020年12月31日,被告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马某借款人民币20000元。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赵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原告马某向盂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某提交诉状当日适逢盂县人民调解中心驻盂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挂牌。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工作人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推送到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积极与被告赵某沟通,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根据赵某经济状况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得以快速顺利化解。

  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

  盂县人民法院与盂县司法局建立联动机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司法系统智慧调解平台衔接的优势,将需要诉前调解的案件从法院端推送至司法局,司法局按照被告住所地将案件分配至各乡镇司法助理员进行调解。由于各乡镇司法助理员熟悉当地环境,便于寻找被告,解决了一部分因被告通知不到而不能现场调解的问题。同时,由于司法助理员便于了解被告方具体的生产生活情况,也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思路和线索,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目前,平台运作良好。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为继续推动在线诉调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形成解纷合力,盂县人民法院制定了《盂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站,会同政法委、司法局共同完善调解平台衔接机制,逐步覆盖全部社区、网格、乡村,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武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