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此次修订不仅体现了中央关于土地管理的新要求,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土地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是我省推进土地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聚焦山西省耕地保护现状,严守耕地红线,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制,对恢复闲置、荒芜耕地和土地整理的具体措施作出规定,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与程序,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促进全省土地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