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组织警力,加强在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11月16日16时15分左右,交警四大队民警在新泉北路嘉瑞大厦路段巡逻时,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民警检查驾驶人证件时,闻到该驾驶人毕某某身上有酒味,便在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4毫克/100毫升。毕某某因涉嫌饮酒驾驶和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带回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四大队民警表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也属于酒驾,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交警四大队民警处理过多起因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2月3日16时左右,毕某某饮酒后驾驶晋C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207国道向南行驶至平安路五渡路段时,与该路段路灯杆相撞,致车辆受损。

  3月16日15时左右,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黑色二轮摩托车,沿开发区保晋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天峰国际小区停车场出口处时,与在该路段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车辆受损。

  交警部门提醒,由于摩托车稳定性较差,安全性能比汽车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驾驶人伤残、死亡,因此,驾驶摩托车需要更加谨慎,尤其不能酒后驾驶。(张景梅 郭子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