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我市首部针对移动源污染治理的专项法规,《条例》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到终端治理,构建起完整防治体系。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警等多部门将依托《条例》,持续规范和保障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剪掉”移动源“黑尾巴”,悉心守护蓝天白云。

  移动污染源防治刻不容缓

  “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我市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占比40.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占比45.55%。”日前,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揭示了移动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35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6450台。初步估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是移动源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危害。

  加快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立法,不仅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现实需要,而且是充分发挥立法引领规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针对民众关切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经检测尾气排放不合格的,交警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他们将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大对超标排放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减少尾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

  油品质量与维修监管“双管齐下”

  保障油品达标是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的重要源头工作。当前,全市共有157家加油站。为进一步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构建起涵盖证照信息、油品溯源、抽检记录等12项核心数据的精准监管档案,对全市加油站实现“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用多种方式监督抽检,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抽检力度,严控硫含量等环保指标。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共计抽检车用油品202批次,全市成品油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9%。今年,他们计划抽检车用油品140批次,持续严厉打击车用油品质量违法案件。

  做好源头管控的同时,对机动车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样重要。2023年以来,全市6家正常营业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累计对2000余车次进行了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工作。

  《条例》正式施行,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构建资质准入、过程管控、联合监管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要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企业配备专用诊断设备、尾气分析仪等专业设施及持证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作业电子化台账管理,将污染控制装置维修工单、检测数据、更换配件溯源信息实时上传至行业监管平台。

  同时,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入户监督抽测,严厉查处维修治理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只收费不维修、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维护维修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控制装置维护维修质量,为机动车达标排放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立体化宣教体系助推法规落地

  日前,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管理培训。培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污染现状、管理制度、法律责任、文件标准和《条例》内容进行了分析梳理,并就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重点对《条例》中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部分进行了解读。

  法规宣传教育方面,这段时间,我市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进行解读,让市民和企业更加清晰了解政策法规的内容和要求。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的整体水平,相关部门将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帮扶和支持,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染治理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推动我市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治污攻坚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与受益者。《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市移动源污染治理进入法治化、精细化阶段。在法规护航下,阳泉的蓝天白云图景将愈发清晰。(温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