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入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要求,坚决消除“玻璃门”“弹簧门”。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

  实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常态化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整改。

  推动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科研楼年底主体完工。

  ●有效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落实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3条等政策措施,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强化水电气暖、用工、人才要素供给,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全面落实“非禁即入”,逐季向民营企业推介高质量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对接,推动中小企业规范化股改上市,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深化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创新“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突出法治引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综合窗口受理”“证照联办”等改革,整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效能。

  运用“啄木鸟”工作机制,推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

  实施“惠企直通车”行动,确保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直达快享。

  开展经营主体深化年活动,完善梯度培育工作体系,规上工业企业净增27户,专精特新企业新增10户。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要以更大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政府更加有为推动市场更加有效,让更多经营主体多起来、立起来、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