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优化流程、降低“门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及时将未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或门诊大额疾病保障,但已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让更多“两病”患者享受到政策红利。

  今年一季度,我市参保居民共有12.01万人被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占总参保人数的15.47%。其中,1.58万人享受待遇,占总参保人数的2.02%,全省排名前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6.87%,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缩短准入审核周期。我市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从简政放权、优化经办流程的角度入手,下放审核权限至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一经准入,即可享受待遇,进一步提高了经办效率,方便了群众。

  优化完善审核机制。简化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审核“两病”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时,直接审核上传的电子病历资料,不必上报纸质档案。申报信息实现跨县(区)共享,参保群众可跨县(区)在居住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两病”门诊用药待遇,申报信息可回传至参保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实现了信息分类上传统计。与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平台,经其确认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条件的参保居民直接纳入保障范围,未批量纳入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随时申报,避免了参保人员“两头跑”,实现了“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降低门诊报销“门槛”。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取消了“两病”待遇起付线,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确保政策惠及更多“两病”患者。(马晓华?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