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批准,2020年4月底至8月上旬,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17个市属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脱贫攻坚、粮食、旅游、党史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10日至1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常规巡察方面,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切实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的目标定位,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积极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学习简单化、程式化,学以致用、联系实际不够;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研究不细、措施不实、行动不力;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态度不够坚决,个别事项推进缓慢;一些被巡察党组织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一些被巡察党组织对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被巡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够好,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有的被巡察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长期不轮岗,存在廉政风险;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严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专项巡察方面,承担脱贫攻坚、粮食、旅游、党史专项工作的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新的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承担专项工作的个别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温差、偏差、落差;个别党组织作风建设有差距,工作标准不高,干事劲头不足,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在党政机构改革后,融合还不够到位,工作协调不畅;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上有差距;个别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廉政风险。

  反馈前,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做法,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沟通有关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把实事求是、精准监督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反馈意见经得起实践检验。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楼阳生书记在我市调研时的讲话和指示要求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深化改革、探索创新、转型发展中解决问题。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发挥好表率作用;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搞层层加码,不能用问责代替整改,更不能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要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内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深化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成效,为我市“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作出新贡献。

  本轮巡察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