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的落地落实,主要依靠司法所。近年来,全市司法机关牢牢抓住省司法厅大抓司法所建设的战略机遇,深入调研,聚力攻坚,解决了一些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啃下了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硬骨头,推动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新发展和历史性突破。

  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

  2020年,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党的建设作为司法所业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带队伍,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将党的战斗堡垒建到司法行政工作最前线。

  到2020年底,全市司法所有党员60名,占司法所人数的30%,成立独立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12个。特别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生动开展、核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打造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战斗堡垒”,有效推动全市司法所在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发展、上台阶。

  盂县司法局坚持“支部建在所上”的理念,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党建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先后成立了1个独立党支部和4个联合党支部,实现支部建设全覆盖。各党支部按规定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党员活动室。以党建为引领,盂县司法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出了一批“精品司法所”。2009年至2016年,下社、仙人、东梁等12个司法所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秀水司法所荣获“省级示范化司法所”称号;2015年,苌池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平定县司法局把司法所工作抓特色、出亮点放在重要位置,实施了“党建+特色亮点”工程:冠山司法所“党建+平安建设社区矫正版”,锁簧司法所“党建+普治联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石门口司法所“党建+法治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巨城司法所“党建+营造法治环境助推转型发展”等。亮点工程紧扣基层实际,优势明显,特点突出,实现了在硬件上提档、在职能上优化、在服务上升级、在创新上用力,司法所建设整体迈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工作力量进一步壮大

  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是推进司法所建设的关键。为此,各县区抓住这一关键问题,及时通过公务员招考,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保证司法所专项编制落实率达到92%。在此基层上,各县区加大争取财政保障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要求配备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工作者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盂县配备专职调解员28名、公共法律专职人员两名;平定配备专职调解员23名;郊区配备专职调解员14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7名;矿区配备专职调解员12名;城区配备专职调解员14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两名,进一步了壮大司法所工作力量。

  到2020年底,全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率达到100%,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197人,所均超过4人,圆满完成省厅年初要求的目标。

  郊区司法局在抓实政法专编统筹上下功夫,坚持“专编专用,满编用行”,保障编制即空即用。同时,抓实社会力量拓展,探索两个政法专编加多个政府购买服务的“2+N”模式,至少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一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一名公共法律服务专职人员,所均人数达4人以上。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均配备统一工作服装、证件,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构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人民信任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矿区司法局坚持把政治引领、健全组织、建强队伍作为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的根本任务,确保专编专用,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率100%,切实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所队伍。

  阵地进一步夯实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前沿阵地。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司法所去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也要靠司法所去落实。因此,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对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围绕司法所“雪亮行动”和司法所“精品工程”专项活动,用足政策、多方协调,争取支持、紧盯节点,全力推进司法所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的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4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标率为88.63%。其中,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有39个。郊区平坦司法所,平定县巨城司法所、娘子关司法所,盂县苌池司法所等,都实现了独立用房。司法所阵地业务用房面积显著增加,功能布局更加合理,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功能室布局得到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司法所外观标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的识别度,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塑造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矿区司法局实现了外观标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档案管理“四个统一”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精耕细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优化升级。桥头司法所围绕标准化建设,注重特殊人群管理,突出打造司法所刑罚执行一体化,专门设立了宣告室、训诫室和心理咨询室等。赛鱼司法所突出打造辐射65000平方米区域内的法治文化氛围,在附近绿化带中设立法治标语牌24块,在花坛中设置大型铁艺法治雕塑,安装“法言法语”精致宣传牌43块,楼外墙悬挂普法宣传牌15块,在广场设置“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宣传牌,在司法所楼道内设立“法治长廊”,展示古今中外法治建设轨迹,彰显法治力量。一系列精心设计,既是对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优化,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形象的提升。

  此外,全市司法机关立足新时代新职能新任务,全面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市司法局编印了《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完善了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定司法所服务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逐步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司法所工作井然有序有效开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7月,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到我市专题调研司法所建设工作,对我市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服务群众途径进一步拓宽

  2020年10月,薛永辉来我市检查安全工作,特地到平定县巨城司法所调研,详细了解“家事和”工作室工作情况,对平定县婚姻邻里纠纷矛盾排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以标准化司法所创建为抓手,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扭住了司法所建设的“牛鼻子”,起到了外树形象、内聚人心、强基固本、提振士气的作用。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司法所建设成效来说,是一次重大的考验。疫情防控期间,全市170余名司法所工作人员、9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下沉到村(社区),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党员突击队,为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增加了有生力量。他们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重点排查调处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为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渠道、构筑疫情防控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2000余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熟悉人头、了解社情民意、善于与群众打交道的优势,积极参与疫情排查、卡点值班、环境消杀、信息登记等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基层一线涌现出不少暖心感人的先进典型,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司法所“六大建设”开展以来,全市司法机关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寻求创新突破、探索联动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拓宽服务途径,努力实现司法为民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

  城区司法局针对各司法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按照“一所一策”的发展方向,逐渐培育出“一所一品牌”的工作特色。北大街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打造了“银色法苑”工作室、家和矛盾调解工作室、诚心调解工作队,发挥好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上站司法所大胆创新、以人为本,在社矫工作中探索人文关怀管理模式,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下站司法所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建立社区农民工法治学校,实现精准普法;义井司法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南山路司法所依托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开展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义井镇司法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乡村制定村规民约,基层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此外,城区司法局还以“专职培训、专业品牌、专家会审”为抓手,推动队伍专业化、调解规范化,探索出“十八字工作法”,即请进来、走出去、坐下来、面对面、背靠背、心连心。“请进来”法律专家做指导,提高法律意识;“走出去”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精准化解;“坐下来”话调解,提升调解满意度;“面对面”听心声、问需求、找根源,寻找最佳解决方案;“背靠背”耐心细致做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心连心”解难题,赢得当事人的好口碑。“十八字工作法”的探索推进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截至2020年底,城区调解矛盾纠纷786件,调解成功786件,调解成功率100%,协议履行率100%,矛盾就地化解率为100%。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推动者、落实者,其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扣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这个总目标,下大气力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执法平台,奋力推动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梁晓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