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泉市统计局 

  20184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7.3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4%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5.0万户,占86.9%;拥有2处住房的1.9万户,占11.2%;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万户,占1.3%;拥有商品房的1.9万户,占10.9%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6.2万户,占36.1%;砖(石)木结构的9.8万户,占56.5%;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0万户,占6.1%;竹草土坯结构的0.04万户,占0.3%;其他结构的0.2万户,占1.0% 

  二、饮用水 

  全市8.4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8.8%3.6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20.7%3.5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20.4%1.3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7.6%0.2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9%0.1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4%0.2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1.1%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普通旱厕的有15.0万户,86.8%;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有1.5万户,占8.8%;使用卫生旱厕的有0.7万户,3.8%;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0.05万户,0.3%;无厕所的0.1万户,占0.4%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4,摩托车、电瓶车37.0部,淋浴热水器21.2台,空调5.2台,电冰箱58.4台,彩色电视机106.2台,电脑45.2台,手机207.0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14.3万户,占82.5%;主要使用电的7.4万户,占43.0%;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3.4万户,占19.6%;主要使用柴草的1.0万户,占5.8%;主要使用沼气的0.03万户,占0.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02万户,占0.1%;使用其他能源的0.1万户,占0.9%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