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末,阳泉市常住人口131.1万人,呈现出常住人口总量小幅下降,人口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的态势。

  一、人口发展基本概况

  (一)常住人口继续减少

  2021年末,阳泉市常住总人口为131097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948人,延续了2011年以来的人口下降趋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13185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68502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49997 人,减少3.65 %,年平均增长率-0.37%(见图1)。

  

  注:此图数据为七人普后修订数据

  (二)人口自然增长率由正转负

  2021年全市出生人口9939人,出生率为7.54‰,比上年提高0.43个千分点。受“全面二孩”政策累积势能释放回落的影响,2021年出生人口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初的2017年减少2602人。同时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高龄老年人口基数不断扩大,导致全市死亡人口呈上升趋势。2021年全市死亡人口11268人,死亡率为8.55‰,比上年提高2.2个千分点。 死亡率高于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负增长,为-1.01‰,比上年下降1.77个千分点。自2018年以来,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2021年达到历史最低水平。(见图2)

  (三)总人口性别比保持在合理区间

  性别比是人口的自然属性,是指某一区域人口中男性与女性之比,表明每100名女性对应的男性数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总人口性别比在95-105之间。2021年末,阳泉市男性人口为67.25万人,女性人口63.8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3%、48.7%。总人口性别比为105.34(以女性为100),处于合理区间,继续保持平衡态势。全市人口的男女性别基本平衡,人口结构持续改善。

  (四)城镇化率不断提高

   2021年末,阳泉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94.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2万人,城镇化率达71.93%;乡村常住人口36.81万人,减少1.1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8.07%。城镇化水平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位,比位列前两位的太原市和大同市,分别低17.3和1.4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63.42%)高8.51个百分点。我市城镇化进程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效应不断释放,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取得卓越成效。

  (五)人口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阳泉市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取得新进展,人口素质不断提高。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每10万人中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数为17044人,比2010年增加了8871人,增长92.13%;受高中教育的人数为16466人,比2010的15816人增长4.11%;受初等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的人数为41897人,比2010年的59700人下降29.82%。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44 年上升至10.41年。十年间阳泉人口文化素质提高明显,充分说明我市在扫除文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未来将以更加优质充裕的人才人力资源夯实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实施根基。

  (六)五个县区人口“一增四降”

  分县(区)看,2021年末,人口最多的依然是平定县,常住人口303644人,占全市人口比例达到23.16%。其余各县(区)常住人口从高到底依次是:盂县279168人、郊区275665人、矿区227972人、城区224528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21.29%、20.88%、17.39%、17.13%。与2020年相比,除郊区人口净增加547人外,其他各县(区)的常住人口总量都有所下降。其中,矿区减少2582人;平定县减少2413人;盂县减少1720人;城区减少780人(见表2)。


二、人口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外流严重

  全市人口总体呈现流出态势,人口外流是造成全市人口总量下降的原因之一。受我市经济发展、煤炭行业转型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多样化的发展机会和就业前景对就业人口有较大的吸引力等影响,我市人口流出总量远远大于流入人口,人口向外流动的趋势愈加明显。2021年,阳泉市人口比上年减少6948人,其中,人口自然变化减少1329人,人口净流出5619人。流出人口中,跨省流出人数为1312人,省内各市流出人数4307人。

  (二)人口出生率低于死亡率

  人口出生率低于死亡率是导致阳泉市人口总量持续下降的另一原因。一是二胎政策的效应逐渐淡化。“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开始实施,带来了出生率小浮动提升,2017年达到峰值9.46‰,之后逐年下降,二孩政策产生的累积效应逐渐减弱,到2020年,出生率仅为7.11‰。2021年虽然出台了三孩生育政策,但在短期内对生育率下降的缓冲作用不明显,加之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依然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因素。二是育龄妇女人数不断减少,生育时间普遍推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市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呈现减少趋势。2020年,全市育龄妇女人数为29.44万人,与2010年的37.98万人相比,十年减少了8.54万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影响了出生人口的数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育水平。三是生育意愿不断降低。目前的婚育主体主要是80、90人群,其绝大多数是当年的独生子女,大多追求更有质量、更加满意的婚姻生活,传统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生育观念已逐渐转变,导致生育率降低。

  (三)人口老龄化趋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我市老年人口规模持续增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阳泉市60岁人口27.4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量的20.84%,比2010年提高8.4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快于上一个十年5.63个百分点。根据国际标桩,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20%,或者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时,则认为是中度老龄化。普查数据表明我市自2020年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程度。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会影响到消费需求和结构,随着人口流动趋于活跃,家庭养老功能减弱,全市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养老保障体系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三、促进新时代人口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积极落实“三孩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措施

   “三孩政策”是国家出台的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的重要政策。面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不强的客观现状,阳泉市应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三孩政策”,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并且完善相关的地方配套措施。一是可以通过推出优惠的育儿政策,如为生育二胎和三胎的家庭提供特殊的抚养津贴,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育儿假期等措施切实减轻父母的育儿负担;二是可以进一步提升完善幼儿园、小学等义务教学阶段的教学服务机构管理机制,以减少父母看护孩子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三是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大社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社区可提供全日、半日和计时托管等灵活多样的托管服务。

   (二)提高人口管理水平,鼓励流动人口安家落户

   人口流动有利于社会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阳泉市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整体合力和高效联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作、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阳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通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服务中,减少人口流动障碍。尤其要根据全市的产业发展状况,提高新材料、新能源、光伏产业、生物医药等行业的流动人口长期服务年限,并鼓励他们安家落户,从而有效弥补由人口自然增长水平下降而带来的人口发展瓶颈问题。

   (三)精选组合式留人措施,减少人才外流比例

  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年轻优质劳动力的流失,采取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情感留人等手段鼓励人才留在阳泉。对于大学毕业后愿意留在本地的劳动力给予财政奖励,尤其对于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两特三新”行业的优秀人才,要为他们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并通过人才公寓等形式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要联合企业实施有区域特色和行业特色的用人政策,把企业发展目标和人才成长联系一起,牢固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切实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从而实现“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目标。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推动社保全国统筹,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挥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三支柱的重要作用。二是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城镇老年人口多以社区为社会活动的基本领域,要保障社区养老服务,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系列服务,特别是要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对于农村“三无”老人,继续实行“五保”制度。三是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把老龄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逐步建立老龄产业发展机制,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