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泉市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始终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改善社会保障条件,提升妇女健康水平,维护妇女平等受教育权益,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2020年是《阳泉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涉及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中的目标总体进展顺利,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一、经济发展是妇女事业发展有力的后盾

  2020年,阳泉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妇女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条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0年,阳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阳泉市女性人数64.21万人,占总人口48.7%。全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2.2亿元,同比增长3.6%;人均生产总值由2019年的53953元/人增加到2020年的56245元/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01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10元,分别比2019年增长4.3%和7.3%;全市教育支出、妇幼保健经费、医疗卫生经费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投入分别为21.1亿元、0.47亿元、22亿元与0.56亿元、20.3亿元,五项经费总和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41.67%;比2015年的33.3%提高了8.37个百分点。

  二、《阳泉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阳泉市坚持以建设健康阳泉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妇幼健康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妇幼健康服务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城市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分别达86.46%及82.53%,分别比上年提高2.8个和10.71个百分点;孕产妇3项检测率(艾滋病、梅毒、乙肝)达113.04%。

  (二)妇女受教育层面得到提升

  2020年,全市以“教育教学创优”为总目标,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使全市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向高层次发展。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98.87%;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女性成人识字率达到99.06%;青壮年女性识字率达到100%;由各级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兴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达65%,比2015年提高7个百分点。

  (三)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

  2020年,阳泉市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劳动管理机制,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就业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程度逐步上升。2020年,全市城镇登记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城镇妇女登记失业率为3.4%,低于4.5%的控制目标1.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就业率达到42%,高于目标值2个百分点;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达7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妇女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随着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2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7.43万人,女性占47.3%,比2019年增加1.68万人,减少2.9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7.7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83万人,同比增长2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6.8万人,女性占56.6%。

  (五)妇女参与社会管理领域进一步扩展

  妇女在政治、经济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20年,市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和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的比例均为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22.58%,比上年提高3.23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的比例、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20%、18.8%,与上年持平;公务员中女性占29.85%,比上年提高0.76个百分点;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分别达30.1%、92.2%。

  (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全市各级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权益事件的打击力度,建立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制度,使妇女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2020年,符合条件的妇女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率均达100%;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65人,呈下降趋势;街道、社区(村)妇女维权站机构盖率达100%。有效地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妇女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七)妇女生活的自然环境和家庭环境不断改善

  2020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85%;农村自来水和安全饮水普及率均达95%及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1.1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8%,比上年提高个5.08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100%;城镇男女公厕厕位比例1:2;市五好家庭创新达标率8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覆盖率100%。自然、家庭环境更进一步得到明显改善,为妇女创造了适宜的生活、学习和发展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阳泉市妇女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绝大多数指标已提前达到终期目标。但从监测报表上看,依然存在些许问题:

  (一)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达38.82/10万,比2019年32.78/10万还高出6.04/10万,比终期控制目标高出20.82/10万。

  (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目标还有待加强。2020年,阳泉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为0;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9.09%,女性公务员占比下降0.42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和居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1%和92.2%,离目标值还相差近8个和2.1百分点。

  (三)部分指标无数据支撑。妇女非意愿妊娠、妇女人工流产率、女性在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所占比例、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比例等指标没有数据支撑,无法做出定量分析和达标情况判断。

  四、对策及建议

  为了进一步实施并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的生活生存环境,使妇女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进一步加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和追踪,及早发现,做好预防,完善孕产妇急救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加强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政策及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及时掌控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孕产期情况,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2.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坚持一视同仁,使妇女干部与男同志在均等的条件下平等竞争,好中选优。把好任职标准条件,重质量不凑数量,重能力不搞陪衬,优先提拔重用女干部,大胆启用女干部。把培养和使用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干部参政议政能力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大妇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选拔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就业方面的性别歧视。在社会就业中首先要消除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特别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和金融保险等适宜妇女生理条件的行业,为扩大妇女就业门路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她们的社会竞争力。坚持舆论监督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4.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妇女发展监测评估。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实施妇女监测的积极性,各部门要尽可能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完善监测指标体系,以便于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妇女发展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妇女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