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泉市人口发展情况浅析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目的,人口发展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阳泉市积极贯彻国家各项人口发展政策,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人口总量低速平稳增长,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一)人口总量小幅增长

  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9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141.75万人,较上年净增0.31万人,增量比上年减少0.25万人,是近年来人口净增最少的一年。(见表1)

 

  (二)人口自然增长明显下降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初的2016年和2017年,育龄妇女生育二胎的意愿基本释放,人口出生率达到高峰,分别为8.87‰和9.46‰。但随着少生优生思想的普及、生育后生活负担的加重,2018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9.16‰。到2019年全市出生人口为1.18万人,比上年减少了1124人,人口出生率为8.33 ‰,比2018年下降0.83个千分点,比2017年下降1.13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 8643人,死亡率为6.1 ‰,比上年提高0.8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2.23 ‰,比上年下降1.7个千分点,近十年来首次低于3‰。(见图1)

 

  (三)总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平衡态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男女平等意识更加显现。2019年,全市男性人口77.28万人,女性人口69.47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50.99%、49.01%,总人口性别比为104.04(以女性为100),比2018年提高0.77,总人口性别比处于合理区域。(见图2)

 

  (四)城镇人口规模继续扩大

  近年来,阳泉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城乡融合发展提速,新型城镇化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141.75万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98.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2万人,城镇化率达69.48%,比上年末提高0.99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省第二位。城镇化率的提高对改善人居条件,协调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全市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人口自然增长比率偏低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虽有上升,但并未对人口增长起到十分明显的提振作用。2019年,全市自然增长人口为0.32万人,比上年减少0.11万人;自然增长率为2.23 ‰,比上年下降1.7个千分点,为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根据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2019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保持在8.2‰至9.2‰之间;死亡率保持在5.1‰至6.2‰之间,处于低出生率、高死亡率的状态,人口自然增长缓慢。预计全市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位运行将成为常态。

  (二)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全市老年人口比重逐年提高,劳动适龄人口总量减少、比重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阳泉市60岁以上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16.3%,比2010年上升2.87个百分点;近几年的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这个比例还在上升。在人口总量得到一定控制后,人口的结构性问题逐步显现,成为今后全市人口面临的主要矛盾。虽然生育政策的调整使少儿人口略有增加,会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但很难改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三)市民化发展进程相对滞后

  “市民化”就是要让进城的农村人口享受跟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市民待遇。2019年末,阳泉市户籍人口132.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4.13万人,户籍城镇化率为56.09%;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比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低13.39个百分点。近几年虽然常住人口城镇化发展较快,但就地转变的户籍城镇化并未得到同步发展,人由“乡村”到“城镇”的转变还没有实质化完成,且没有充分享受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四)社会化“养老育幼”产业发展滞后

  随着生育二孩政策的放开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年轻一代生活压力明显增加。一方面要面对高昂的育儿成本,另一方面要应对“少子化”的养老负担。与此同时,社会化幼儿托育机构及养老产业体制与市场经济和当前社会要求不相适应。市场需求大,但专业的机构及从业者严重缺失,造成服务标准低、消费价格畸形,造成入托难、入养老院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

  未来几年阳泉市人口发展预计将呈现人口总量缓慢增长、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人口的结构性问题突显、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的趋势。面对新形势,全市应提早做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统筹规划。

  (一)促进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迫切的生育、养育子女中面临的困难。加强对青年一代婚姻生活和价值观的引导,加强新型家庭文化宣传,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建立以生育支持、儿童发展、家庭教育指导、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内容的家庭政策。支持各类托育服务发展,增强家庭养老抚幼功能。消除女性就业歧视,落实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等政策。

  (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

  医疗保障对于老年人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一方面要完善医疗福利保障,降低药品价格,让老年人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对老年患者要更有耐心。老年患者的疾病主要是慢性病,不仅治愈率低,而且病程长,经常会伴有功能性方面的问题,所以更需要医护人员长期的医疗照护。同时对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不但要为其提供医疗技术的指导,更要为其提供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安慰,真正去关怀关爱老年人,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医疗机构人员更需要加强对老年群体健康知识的宣传,以老年群体常见病为主要内容,更具针对性向老年群体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加强对他们的健康指导。同时积极向老年人讲解相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对他们的生活行为也要进行适当的干预,从而加强对老年人的医学人文关怀。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注重质量的均衡发展

  新型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是通过加快户籍制度等配套改革,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居住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农民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进展的重要体现,要注重数量和质量的均衡发展。加速排除政策和体制上的障碍,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新市民进“城”的同时,努力解决这些新市民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让新市民与城市经济、社会保障融为一体,走出了一条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四)积极应对“养老育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老龄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大家转变养老观念和方式,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模式,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区居家养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支撑;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问题,推进三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的建设,加强月嫂、婴幼儿看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发展幼儿托育事业。同时,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育幼服务业发展,加大该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探索新的产业政策,促进养老育幼产业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